围绕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近日,我公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制》。
按照党组要求,我公司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结合集团公司党组2015年底开展的党建工作现场考核提出的问题,从建立“一岗双责”保障制度入手,在广泛讨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制》。
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 明确了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群部门、党支部等部门机构,以及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公司行政负责人(党员)、纪委书记、党群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的党建工作责任,形成了党建工作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有机结合、环环相扣。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照集团公司党组下发的“两个规则”“两个责任”实施办法,逐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王立梅)